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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动态

2008年9月
第三十六期             总第36期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北大队           文明执法 严格执法 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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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城管大队爱心助学

2  新学期开学之际,本应该是学生们背着书包快快乐乐上学去的时候,但一些贫困学生受经济所迫不能象其他孩子一样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此情此景牵动着新北区城管大队全体人员的心。为了缓解部分学生的经济压力,奉献爱心,2008年9月8日,大队团支部的三位同志来到新北区三井中心小学和国英小学,为两所学校分别送去了全大队共同筹集的助学金各一千五百元。

  从06年起,大队团支部就发起了针对贫困小学生的捐款助学活动,至今已经是第六次了,累计捐款二万余元。受捐助的小学生们各方面均表现优异。他们说要学习汶川灾区儿童不怕困苦的精神,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回报社会给他们的关爱。  


服务篇

服务到位民众赞

  农历八月二十八是新桥镇传统的“节场”,每年的这一天好客的“小新桥”人民会叫上自家所有的亲戚来家里做客,饭后再陪着亲朋好友一起逛街,各种小商、小贩们一下就看出了商机,于是每年的这个时候总要汇聚到小新桥来练摊,而且可以连续经营三天。这种场面在中国的农村到处都有,只是时间日辰不一样而已。

  随着时代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加,维护好中国农村的这一传统文化现象的传承成了当地政府的一项任务。今年新桥镇政府鉴于往年的经验,再次在“节场”前三个工作日就向新北区城管大队提出了“增援”请求,恳请新北区城管大队在“节场” 期间派人帮助维护好经营秩序。新北区城管大队接到请求后,立即研究,决定派出十五名精干执法队员到小新桥帮助当地政府维护好秩序。

  虽然已是秋天,但艳阳高照,气温还是达到30°左右,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队员在“节场”要徒步巡查,一天下来,队员们均累的迈不动步。但是看着有序经营着的“节场”,听者当地百姓由衷的赞扬,队员们一个个感到工作着,累着,但大家与当地百姓和所有赶“节场”的人们一样快乐着!  


简 讯

  九月龙城,笑迎四海宾朋。2008年9月19日下午,以“产业合作、互利共赢”为主题,全面宣传常州城市形象、产业基础、投资环境和人才优势的2008中国常州科技经贸洽谈会在全新亮相的常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隆重开幕。

  常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地处新北区,为了向参加科技经贸洽谈会展现全新靓丽的城市形象,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新北城管大队二十多名队员主动放弃双休日休息,到常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周边检查市容市貌。在巡查过程中,由于海事处大楼刚刚被拆掉,因此有许多拾荒者在那里捡垃圾,队员不厌其烦的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要求他们立即离开,队员们的真诚换来了当事人的理解,适时撤离了。

 

派驻乡镇执法中队 快速反应执法
——污染道路,破坏环境,农用车大白天偷运土方被查处

  近日,新北城管大队孟河中队队员巡查时发现孟河镇银山路上总是洒满了泥土,当即电话询问负责清扫该路段的环卫工人。环卫工人称:该路段每天打扫干净,第二天又洒满泥土,这令他们非常苦恼。细心的环卫工人经过几天 “侦察”,发现有一些自卸农用车经常利用交警和环卫工人休息的空档时间私自偷挖、超载运输泥土,并且未按照规定加盖蓬布,结果把原本清扫干净的马路弄得狼籍一片。路过的老百姓埋怨说:晴天漫天灰,雨天泥白粥,简直没法走。
6

  9月18日,新北城管大队孟河中队接到举报:现场有车正在偷挖土方。我中队立即通知公安一同前往事发现场,包围伏击,挡住了违法车辆。取证后,联合交警部门将无许可证、擅自偷运土方的6辆农用车暂扣,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经查,私人土方老板张某擅自偷运公有泥土,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谁知这次被逮个正着。此次快速快速反应行动,得到了乡镇领导的充分肯定,当地百姓也是拍手称快,都说执法中队肯干事,能干事,切实为老百姓办了件大好事!

 

 

学习园地
行政执法回避制度

为了防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因亲属关系等因素对行政执法活动产生不良影响,根据大队所承担的任务和使命,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
一、回避的范围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
3、旁系血亲
4、近姻亲
5、亲朋好友
二、回避的情形
1、行政执法人员凡符合夫妻关系、直系血亲、旁系血亲、近姻亲等回避条件的,不得在同一中队(科室)任职,也不得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
2、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凡处理的公务涉及本人或与本人亲属、亲朋好友有直接利害关系时,应予回避。
3、为保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大队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一定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人员予以回避。
三、回避的实施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自觉回避意识。
2、大队在队员的调任、交流等方面,应全面考虑、合理调配,从人员管理上把好回避制度执行关。
3、除组织上要求采取回避的以外,凡本人在回避范围内的,都应及时向组织提出回避申请。受理申请的组织应及时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4、执法人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责任人从严处理。

 

 
主办: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北大队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渭河路1号      受理电话:0519-8515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