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常新城建党工委[2011]21号
局党工委各支部,局各内设处室、企事业单位: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区委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从领导部署、宣传动员、分类指导等方面着手,有力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常新创先发[2011]4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局创先争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1.落实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
根据《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通知》(常新创先发[2011]1号)精神,按照创先争优活动总体目标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做到“三承诺”,即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承诺,党员向党组织作出承诺,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作出承诺。承诺工作要符合“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三项基本要求,同时要包括“调研走访、提出事项、审核确定、公开公示、践行承诺、议诺评诺”六个环节。
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落实文件精神,建好公开承诺工作台账,于8月15日前将《党员公开承诺书》《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上报局综合处。
2.开展好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
根据《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常新创先发[2011]3号)精神,点评工作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党工委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局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分管单位和联系支部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努力做到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都被点评。点评工作可采用“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四种方式进行。
各党支部要根据点评工作要求,于8月15日前,普遍开展一次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活动,并将《新北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领导点评基层党组织登记表》《领导点评党员登记表》报局综合处。
3.开展好区局两级“金牌员工”评选工作。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争当“金牌员工”活动的实施方案》(常新城建[2011]32号),在“爱岗敬业的能手、勇挑重担的强手、业务精湛的高手、服务全局的助手、示范引领的好手”五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行政许可口、行政执法口、行政服务口、工程推进口及行业管理口“金牌员工”的具体标准,推荐选拔区、局两级“金牌员工”。
各处室、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各项活动,培养好已确定为局“金牌员工”的候选对象,于12月1日前将正式推荐人选报局监察室,局在12月31日前组织评选工作,并确定区“金牌员工”候选人。
4.落实推进好“服务基层品牌”创建工作。
根据《关于在区级机关开展“服务基层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常新委办[2011]17号)精神和《关于“服务基层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常新城建[2011]81号),以“携手城建,共建新景”为品牌,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建设群众满意部门为目标,进一步确立服务基层理念,全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争当基层建设的指导员、村镇环境的管理员、基层发展的服务员,积极组织实施“六项工程”,进一步增强结对单位活力,激发创造力,携手提升村容村貌、提高经济指标,促进城建与结对村共同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各处室、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局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帮扶活动,于12月1日前完成2011年两项帮扶任务。
5.开展好“万名党员入万户,和谐建设当先锋”主题活动。
根据《关于开展“万名党员入万户,和谐建设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常新创先发[2011]5号),结合“服务基层品牌”创建活动,全体机关事业单位的每名党员与结对帮扶单位3户群众家庭结对,开展“万名党员入万户,和谐建设当先锋”主题活动。非公企业党员围绕企业发展稳定、职工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结合“党旗在车间飘扬、党徽在岗位闪光”等活动,以本单位困难职工和新市民家庭为主要对象开展活动。
各支部要根据局党工委统一安排,于12月1日前组织全体党员分赴结对家庭开展入户走访帮扶活动。并于12月10日前将党员的《民情日记》、支部开展活动总结报局综合处。
6.落实好非公企业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常新委办[2010]75号)精神,各非公企业党支部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和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以爱岗敬业、提高技能、促进企业发展为重点,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让每一位有能力履行义务的无职党员自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各非公企业党支部要根据设岗定责工作要求,于10月1日前,完成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并将《岗位需求调查表》《党支部无职党员花名册》《党支部上岗党员汇总表》《党支部无职党员履责登记卡》报局综合处。
7.开展好“品牌党支部”、“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
参照《关于转发<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统战部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新委办[2010]38号)精神,各党支部围绕本单位的主要职能,从促进自身单位的发展与进步出发,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品牌党支部创建活动。品牌党支部主要有“学习型党支部、帮扶助困型党支部、科技带动型党支部、开拓争先型党支部”等类型;各党员要从“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方面努力,争当优秀党员,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
各支部于2012年6月前完成两项创建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局综合处,局党工委择优推荐参加全区专项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二、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序推进。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明确职责,使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按照既定的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抓好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2、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全面协调稳步推进。要正确处理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通盘考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用工作的成果检验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3、精心做好舆论宣传,确保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改进创新,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生动性、实效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典型人物,挖掘一批典型事迹,宣传活动中呈现的亮点和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局综合处、监察室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协同单位共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并推进活动向纵深发展,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区城建局创先争优系列活动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区城建局创先争优系列活动一览表
序号 |
活动名称 |
活动依据 |
参加对象 |
活动主要内容 |
活动组织及流程 |
时间要求 |
1 |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共承诺 |
常新创先发
[2011]1号 |
所有党支部
全体党员 |
①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承诺;②党员向党组织承诺;③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承诺。 |
①调研走访掌握民意;②结合年度目标确定承诺事项;③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④公开公示;⑤践行承诺;⑥督促检查议诺评诺。 |
8月15日前完成,并将《党员公共承诺书》《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报局综合处。 |
2 |
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 |
常新创先发[2011]3号 |
所有党支部
全体党员 |
①支部书记点评本支部党员;②党工委书记点评支部书记;③局领导按照分工点评分管单位和联系支部。
点评内容详见文件。 |
点评一般采用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和随机点评四种方式进行。 |
8月15日前将《新北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领导点评基层党组织登记表》《领导点评党员登记表》报局综合处。 |
3 |
“金牌员工”评选 |
常新委办[2011]11号
常新城建[2011]32号 |
局机关中层以下、事业单位在岗干部职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
评选局“金牌员工”,推荐区“金牌员工”候选人。 |
①3月底前宣传动员;②4-11月全面开展争创活动;③12月总结评比。 |
12月1日前正式推荐对象报局监察室,局在12月31日前组织评选局“金牌员工”,并确定区“金牌员工”候选人。 |
4 |
“服务基层品牌”创建 |
常新委办[2011]17号
常新城建[2011]81号 |
局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单位 |
结对孟河镇万绥村进行帮扶,组织实施“六项工程”,与经济薄弱村结对,增强结对单位活力,携手提升结对单位的村容面貌,提高经济指标。 |
具体由局综合处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①5月底前完成帮扶方案制订;②7月份与结对村沟通确定2011年帮扶计划,拟定实施细则;③12月前完成标准厂房建设和草花培养基地建设帮扶任务。 |
12月1日前完成2011年两项帮扶任务。 |
5 |
“万名党员入万户,和谐建设当先锋”主题活动 |
常新创先发[2011]5号 |
机关事业单位
全体党员 |
结合“服务基层品牌”创建活动,每名党员与结对帮扶村3户普通群众家庭结对,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
①7月宣传启动;②8-11月开展入户走访帮扶活动;③12月进行总结提高。 |
12月1日前开展入户走访帮扶活动,12月10日前将党员《民情日记》、支部开展活动总结报局综合处。 |
非公企业党支部
全体党员 |
围绕企业发展稳定、职工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结合“党旗在车间飘扬、党徽在岗位闪光”等活动,以本单位困难职工和新市民家庭为主要对象开展活动。 |
6 |
非公企业无职党员设岗定责 |
常新委办[2010]75号 |
非公企业党支部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党员 |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和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以爱岗敬业、提高技能、促进企业发展为重点,合理地为每一位党员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
①8月1日前按“思想政治类、民主监督类、公共服务类、科学发展类、社会和谐类”五大类岗位设置要求,合理设置岗位;②8月15日前采用自愿申报与民主推荐的方式组织党员领岗;③8月20日前各支部确定每个岗位的上岗党员人选;④8月27日前公示明岗;⑤8月31日前组织培训上岗;⑥9月15日前组织履岗。 |
10月1日前,完成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并将《岗位需求调查表》《党支部无职党员花名册》《党支部上岗党员汇总表》《党支部无职党员履责登记卡》报局综合处。 |
7 |
“品牌党支部”、“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 |
常新委办[2010]38号 |
所有党支部
全体党员 |
按“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好要求创建“品牌党支部”。
按“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带头要求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 |
①2010年7月上旬动员部署;②2010年7月-2011年6月全面开展创建活动;③2011年7月就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再部署;④2011年7月-2012年5月深化提升创建活动;⑤2012年6月局党工委组织总结评选,推荐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⑥2012年7月1日区表彰。 |
各支部2012年6月前完成两项创建工作,将创建活动台账资料报局综合处;局党工委择优推荐参加区专项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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