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程序: 1、签发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 2、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3、进行现场调查笔录。 4、送达当场处罚决定书。 5、 归档。 二、一般程序: 1、签发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 2、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3、制作案件立案登记表。 4、制作案件立案审批表。 5、进行调查询问笔录。 6、签发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告知书。 7、制作案件处理审批表。 8、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9、制作案件审批表。 10、归档。
二00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