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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中队职责
一、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市政建设、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部分职能的行政执法工作,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负责辖区范围城市管理方面的难点、热点的整治。 三、负责协同、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机动中队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域内有关建设工地、渣土运输管理的行政执法活动,并承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负责查处和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工作及相关案件。 三、配合各中队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四、查处大队交办的重大案件和急办事宜。 五、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规划中队职责
一、负责新北区域范围内绿化管理、城市规划的行政执法工作,履行省、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负责新北区域范围内建筑行业违章的管理。 三、负责协同、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派出中队职责
一、负责所在街道、乡镇辖区范围内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市政建设、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部分职能的的行政执法工作,配合规划中队做好城市规划、绿化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履行省、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负责协同、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所在街道、乡镇辖区范围城市管理方面的难点、热点的整治。重大问题上报大队,经大队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
受理中心职责
一、负责大队查处案件的立案、调查、审理、处罚、结案及归档工作。
二、负责已受理违法违章案件的核查工作。 三、负责大队未结案件的督办工作。
四、负责强制执行案件前期材料的整理工作。 五、负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所需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六、负责大队执法文书的管理。 七、负责对各中队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指导工作。
八、受理群众举报、市民投诉及求助,并按规定转各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九、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股职责
一、负责大队阶段、年度和专项工作意见、总结、计划、方案等文字材料工作。
二、负责大队机关办公会议、工作例会、全体人员会议、业务教育、政治教育和党务各类会议和学习的组织安排。
三、负责大队年度经费预算、做好日常会计帐务和劳资工作。 四、负责制定大队内部的各项规章和有关规定。
五、负责大队内勤工作,即法律文书的印刷,服装、装备、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大队各类文件、档案的保管,打印、整理、传阅、归档工作及大队印鉴的保管和使用。
七、负责大队与各职能部门和各中队的上传下达工作和材料的上报工作。
八、负责大队的计划生育、爱国卫生、车辆管理、安全保卫、节假日值班安排等工作。
九、负责大队的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负责大队的评先、评模工作。
十一、负责大队的宣传报道工作和来信来访工作,做好外来人员的联系和接待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督察股职责
一、对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章守法的情况进行督察。
二、对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使用的情况和不依法处理、不及时查处的案件进行督察。
三、对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文明值勤、依法行政和队容队纪进行纠查。 四、负责督查各中队昼夜班制度的落实。
五、负责日常行风检查,做好纠风的各项具体工作。 六、负责督办信访件、内部案件及领导批办案件的办理工作。
七、协助受理中心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催办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制员职责
法制员在大队领导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大队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当好大队领导的法律参谋;
二、负责行政许可案件及一般程序案件的初步审核,做好行政许可案卷及行政处罚案卷的监督管理和归档资料的检查工作; 三、负责本大队各种行政执法统计报表、数据及材料的上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 四、协助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五、协助做好本大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培训工作; 六、协助做好本大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协助做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调查工作; 七、完成领导和上级法制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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