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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户外广告 净化市容市貌
新北城管大队12月28日依法对城区内汉江路、通江大道等我市主要景观道路的临街店面违章设置,且逾期未自行拆除整改的店面招牌、广告进行集中整治。
针对我区内主要景观道路两侧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和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及道板擅自设置广告牌匾的违章情况的频繁出现,新北区城管大队积极配合区管建局城管处做好先期劝说、告知工作,开出了近百份《限期拆除通知书》。截止12月25日,部分违章户采取了配合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将违章的户外广告、店面招牌进行了自行拆除,但有部分违章户拒不配合。新北区城管大队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新北区管建局城管处、公安防暴大队、有关施工单位,对这些违章进行集中整治。
12月28日新北城管大队等单位共出动人员80余人,对上述违章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拆除35家,近300㎡的违章广告、招牌。较好地净化高新区市容市貌环境,规范高新区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提升高新区形象,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北大队
200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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