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大队(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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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学习

 

浅析城镇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现阶段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由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导致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手段的滥用现象层出不穷。另外,有些执法人员目无国法,滥用强制拆迁手段,实施野蛮拆迁,暴力拆迁。行政暴力造成的后果,不仅是对普通百姓人身、财产造成伤害,还会使社会秩序、公平正义产生扭曲,社会伦理、价值观念消解,政府权威、政府信用也会受到侵蚀。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在房屋拆迁程序上,有必要将听证会制度引入其中,并且梳理清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关系,正确定位政府的角色。一是建立听证会制度。在房屋拆迁决定做出之前,举行听证会,给予被拆迁人发表意见的机会,将有利于更大限度地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二是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发生纠纷时,民事处理方法和行政处理方法要分开。

  (二)推动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额过程的市场化进程,加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做出准确的估价,有必要将拆迁补偿推向市场,一方面对拆迁评估机构实行市场准入制,保证拆迁评估机构的资质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对拆迁市场秩序的监管,将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真正交给中介机构进行,保证中介机构(房屋评估机构)做出公正的评估。而且,从维护弱者的利益出发,评估机构应由被拆迁人委托,评估费用则由拆迁人承担。

  (三)充分认识做好拆迁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拆迁管理水平房屋拆迁涉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各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充分认识作好拆迁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增强贵任感。另一方面,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一是要严格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认真审核拆迁案件,依法查处未取得拆迁许可证即违法拆迁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严格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拆迁,真正做到文明拆迁,杜绝野蛮粗暴的拆迁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建立对拆迁工作的监督机制,增加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大众监督,对违法拆迁行为予以惩戒。通过以上措施,提高拆迁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北大队

2007年10月19日

 
主办: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北大队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渭河路1号      受理电话:0519-8515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