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业务的城管执法人员应做到“四会”
“会执法检(巡)查、会调查取证、会做卷、会操作电脑”是衡量城管执法人员能否做到精通业务的标准,换句话就是说,做到“四会”就是一名业务精通的城管执法人员。
一、会执法检(巡)查。会检(巡)查就是外出执法,能做好“执法检(巡)查”和“问题监督” 。这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四点:1是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2熟悉城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3是熟悉本辖区的各种情况。4是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
二、会调查取证。熟练掌握城管执法行政处罚的证据种类、获取证据的法定程序和运用证据的法定方法,会运用收集的证据建立证据链条,树立诉讼意识。取证是指执法人员除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证人进行调查外,还必须进行收集证据的活动。具体包括提取和索取物证、书证,进行现场勘验和鉴定。会调查取证是城管执法工作走上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的主要要件之一,现实中,个别城管执法人员不善于调查取证,只重结果处理,而忽视取证,这种随意性执法,一旦当事人申请复议或诉讼,城管执法机关将会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执法人员务必要学会调查取证,转变办案思路和习惯,严格、严谨、严肃地收集固定证据,为执法工作服务。
三、会做卷。明确各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执法文书)的审批程序、制作和使用的规范与要求,掌握各种城管法律文书的制作方法,并且能够熟练地制作与使用各种城管执法文书。执法人员不光要善“动手”,还要会动笔,要具备必要的写作能力,写好法律文书,做到文字顺畅、逻辑严密、说理透彻,培养了执法人员的形象思维及逻辑推理能力,制作执法文书既是执法人员的一项基本功,也是会做卷的主要内容。
四、会操作电脑。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熟练运用自动化办公中应知应会的内容,提高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在利用电脑办案实践中,做到会利用输入法录入汉字、编辑文字、制作电子表格,按要求将各类案件的信息,录入到城管执法指挥信息系统之中。会查询,根据案件办案过程中的具体要求查询相关信息。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北大队
2008年3月17日 |